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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条登山道叫做云梯,左右宽度最宽处不到六十公分,边儿上有铁索裢挡着,不然估计都没几个人敢爬。
余笙爬了二百来个台阶的时候,觉得这个云梯的名字还挺贴切的,就这么个高度,看着下面,都有种发晕的感觉了。
走这条路的人很少,余笙一路爬上去,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碰见。
途中也没有路标,只有每隔个百米的时候,会有个铁质的牌子挂在树上,上面写着山地救援队的电话,提示遇到任何危险应及时拨打电话。
余笙想着,爬景区的山就这点儿好处,不用太担心出事故。
想当初她和人组队去翻越邬西山脉的时候,带了全套的装备,磨破了两双鞋,路上遇见各种事故,如果不是带队的队长是个有经验的老手,估计一行人都不见得能够全须全尾地回来。
到达目的地的时候,一个跟着男朋友去爬山的妹子直接软在那里,打电话给家里让来接,闹着要分手,骂她男朋友是个疯子。
户外运动,本身就充斥着风险,许多人想不明白爱探险的人为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,去拿自己生命开玩笑。
余笙自己是很喜欢户外运动的,也跟过探险队去深山老林里,危险是有的,但有些人骨子里就流淌着不安分的血液,那种本能的驱使是很难自我熄灭的。
她就是那种不肯安分的人,对未知和旅途有着本能的向往。
宝妹起初还很兴奋,噌噌地往上窜,一抬蹄子能蹦三四个台阶,没一会儿就歇菜了,呼哧呼哧地喘着气,舌头都快耷拉到地上了。
余笙牵着它,两个人走得异常艰难,本来以为爬到顶峰的时候,还要等些时候才能看到落日,最后爬上去的时候,已经是将近五点钟了,冬天这个时候,山顶已经很少人了,因为风很大,这里也没什么可看的,游客顶多看个景点,而山顶并没有值得参观的地方,大多数人爬到这里,拍张照,证明自己到过这里了,基本就离开了,不会过多停留。
余笙背着相机和脚架爬了一路,中途又拽着不安分的宝妹,累得要命,汗把衣服都浸透了,她本来穿着羽绒服,此时脱了拿在手上,看着已经变成灰蓝色的天空,手圈在唇边,嚎了声,“嘿”
有回音,在山体间震荡,盘旋着又传回她的耳朵,这声音让人愉悦,宝妹也跟着她嚎叫,叫完扭头看着她讨要赞赏,余笙忍不住笑了,坐在旁边的石凳上,把宝妹抱在怀里,一人一狗,感受这难得的宁静。
她现在站在一块人工修建出来的方形水泥平台上,是山顶的终点站,白天的时候有摆摊的小贩贩卖天价水果和水,不过这会儿已经不见了。
再往前就是下山的路了,不过这里是山道的终点,却不是最高点,最高点在斜上方,那里是个陡峰,比这个水泥平台高个几十米的样子,上面是整座桑穆山的制高点,很少人上去,特别陡,即便上去了,也不好下来。
余笙提前查过,对她来说爬上去不成问题,问题是不容易下来,所以她特意带了绳索过来,像玩悬崖速降那样,靠绳索下来。
余笙目测了下高度,大约有十几层楼的高度,这个高度,难度不是很大,而且有人爬过的痕迹,她基本不用找攀爬点了。
余笙把包脱下,坐在边儿上和宝妹一起吃了点儿东西,然后她拍了拍宝妹的头,“在这儿等一会儿,我上去看看,一会儿就下来。”说完把宝妹栓在了树上,“你乖乖的哈!”
宝妹大概是累残了,乖巧地卧在了地上,余笙把衣服穿上,捞起相机挂在脖子里,搓了搓手,背着脚架和绳索往上爬。
余笙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才爬到顶,峰顶很窄,凹凸不平的,荒草丛生,有一块很大的石头,余笙跳上去,上面刻着大大小小歪歪斜斜的xx到此一游,余笙无语了片刻,对国人这奇特的观景方式表示十分的不解。
风从四面八方刮进来,那感觉特别酸爽,用一句话来说就是——透心凉,心飞扬!
这个山峰把世界劈成两半,是个绝佳的观景点,从这里往东方看,是一望无际的海,海被晚霞染成了瑰丽的橘红色,能看见天边的海鸟,从橘红色的天幕间优雅飞过。转身往后看,是整个城市的俯瞰图,万家灯光渐次点亮,城市的霓虹闪烁变幻,像灯光下的宝石,璀璨得夺目。
余笙吹了声响亮的口哨,开始放置三脚架,然后把相机架上去,找角度。
她拍下第一张照片的时候,还没来得及看效果,就听见一阵熟悉的呼哧呼哧声传来,扭头的时候,一头庞然大物狂奔着朝她扑了过来,余笙扎了个架势才避免被这头奔跑的德牧扑下山崖。
wtf!
余笙直接懵逼,“宝妹?你怎么上来的!”她记得自己打了死结的。
然后下一秒余笙就听见一个声音,“路易斯,过来!”余笙这才看见从入口处上来的姜博言,他穿着冲锋衣,发丝有些凌乱,此时拍了拍手,一边冲着路易斯招手,一边脸色不善地冲余笙发火,“你是疯了吗?再有不到半个小时天就会完全黑下来,你是没看见下面——岩陡危险,请勿攀爬的警示牌,还是觉得自己很厉害?你知道每年从这个山峰上掉下去多少人吗?”他带着路易斯走主道,本来路易斯都快歇菜了,可是最后一段的时候却像是打了鸡血,冲刺着往上窜,他也只能跟着加快速度,结果刚上来就看见往上的爬的身影,简直想上去把她揪下来,怎么胆子这么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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